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“百企争先”奖励的通知各镇(街)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、各相关单位: 为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创新争优、做大做强,根据《佛山市禅城区促进“百企争先”奖励办法》(佛禅府办〔2016〕22号)和《佛山市禅城区促进“百企争先”奖励办法补充规定》(佛禅府办〔2018〕40号)精神,现将2018年度“百企争先”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4月9日前将材料一式二份(同时上报电子版)报至所属镇(街道)经济和科技促进局,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二、申报要求 1.申报单位请仔细阅读《申报指南》(附件1),具体要求以《申报指南》为准。 2.请各镇(街)经科局做好辖区内企业奖励申报的发动、组织、初审工作,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。 三、联系方式
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3月22日 (联系人:刘锐君、任自丰、潘珊珊,电话:82340859、82341521,邮箱:237312895@qq.com) |